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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,防范和化解各类资金风险,使资金更好地用于广州市志鲲公益慈善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基金会”)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,根据国务院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、民政部《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(试行)》、《广州市志鲲公益慈善基金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结合基金会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基金会的规范化管理,完善各项工作制度,提高本基金会的各资产资管理、领用、修缮、保管等工作,制定本制度。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基金会所有员工。